扬州一在建项目发生事故,导致6人死亡5人受伤
三月虽阳春,但祸不单行。
3月23日晚间,江苏省扬州市经开区管委会发布消息,通报3月21日13时46分左右,中航宝胜海底电缆项目主塔外墙喷涂粉刷作业脚手架发生坠落,造成6人死亡,5人受伤。这起事故和响水爆炸相隔约一个小时,但直到23日深夜,官方才对外发布通报。而在通报前,已有相关媒体报道并催促当地政府发声。
据《证券时报》报道,3月23日上午,记者前往事发地点采访,在亮明身份后遭保安连续推搡驱离,并被警告“不要找不自在”。截至本文写稿,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三天,在认证为“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”的“扬州发布”上,尚无本次工地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,倒是有响水爆炸的一些信息。
的确,事故有大小,情节有轻重,伤亡有多少,对于安全事故的通报有轻重缓急,这是很正常的。但是,扬州和盐城毕竟处于两地,盐城响水的爆炸再怎么严重,也不影响扬州发挥主动、积极应对,两地的工作应是互不影响的,信息发布和救援工作也应是并行不悖,相辅相成的。
事实上,在响水爆炸当天,全国还有其他地方发生过安全事故,比如成都双流机场发生钢筋倾倒事故,造成4人死亡,十几人受伤。当下,全国各地企业基本都已恢复年后生产,通常情况下,2月、3月也是事故相对较为集中的时期,相信各地也早有经验性的应对思路和工作程序。
2017年印发的《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》规定,对涉及特别重大、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,要力争在3小时内、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,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。那么,对于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,或许也应该有相应的信息发布标准。不然,有可能造成信息发布迟滞,乃至无消息的状态。
我们既不能因为两起事故发生在同一天,且都发生在江苏,就把这两起事故勾连,在此时对当地做无谓的联想和过分的指责。但是,也不能因为两起事故叠加到了一起,就“避轻就重”,让扬州工地事故逃脱舆论的审视和追问。
有一点共识是存在的:只要是安全事故,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主观人为,无论是特别严重还是一般严重,都应得到足够的重视,按照既定的公开程序,向公众及时通报事故详情和救援进展。如此,公众才有关注的前提,社会才有监督的可能。并且,我相信只要是事故,总有经验要总结,总有教训要吸取。
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下,在政务媒体已经发展相当充分的前提下,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信息发布,应有和民间、媒体赛跑的意识,这也是有效预防谣言的方式。
必须要认识到,让民众早知道、多知道,这不仅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,更是对遇难者本人及其家属的尊重和负责,同时也是为了让事件的应急处理更加高效、科学、透明、有序。
□樊成(媒体人)
编辑 杨林鑫 校对 刘军